马克翔笑了一笑,看来正如苏伟同自己说的,他这表妹辣得很。
「伟同和我商量,让妳继续住下来。妳在这里已经住习惯了,真要妳搬恐怕也难找到合适的房子吧?」
「对,对、对!」齐雪儿拼命点头表示赞成,「我真的很想住在这里,但是你房租不能收得太贵哦!」
「不用房租,妳爱住多久就住多久。」马克翔大方地表示。
「真的?」齐雪儿狐疑地看着他。她和他非亲非故的,怎么这人这么阿莎力?「可是我住这里你会不会不方便?」
「不会,妳帮我看房子,我谢谢都来不及了,而且我是无根的浮萍,说不定明天就不知道飘到哪里了。」马克翔的语音渐渐黯淡。
「别这么伤感嘛!」看到他落寞的样子,女性的本能就想安慰他。「今朝有酒今朝醉,只要有我在的一天,绝不让你感到寂寞。」
他不能说不感动,这个初见面的女孩,连他在感伤什么都不知道,就说要帮他,真的让他觉得好窝心。他不自觉地又笑了,但是因为胡子的关系,看起来只是动了动嘴巴。
「对了!你留这么多胡子,不觉得不方便吗?像现在吃饭就会把胡子弄脏了。」
「习惯了也不觉得,反正有胡子是吃饭,没胡子也是吃饭,既然都是吃饭,那有没有胡子有什么关系。」
齐雪儿皱超眉头,怎么他讲了这么长一串,一个字一个字分开来她听得懂,合起来却是完全不明白呢?
「算了,我还是吃饭吧!」她放弃了胡子和吃饭的关联性,正如他所说的,没有胡子的她也是要吃饭。
吃完饭后,她回到房间正好接到苏伟同的电话。
「还生气吗?」
「你放心好了,我不是那种心胸宽大的女人,一定会将你的一『挂』之仇牢牢记住的。」
「那我可槽了。」电话那头传来一阵苦笑。
「对了,你是怎么和那个马克翔认识的?」凭她表哥这种自命正义的八股书呆子,她真好奇他打哪里认识这么鲜的人物。
「我们是国中到大学的同班同学。」
「原来是『青梅竹马』呀!不过想不到他长那副德性,人倒是挺不错的。」
「我可先警告妳,和他做朋友可以,但是别胡思乱想,他可是个危险人物。」
「哎呀!你放心啦!你当我这么没格吗?只要是公的就行?你表妹我眼光可高得很,男人和女人一样,外在绝对比内在重要,我是宁缺毋滥,打死我都不会看上他的。」
「那最好。」苏伟同可不敢相信她的保证,不过她的说法有点奇怪,什么叫外在比内在重要?「反正记住我说的,还是和他保持点距离比较好。」
「知道啦!」齐雪儿对着电话做鬼脸。「没事了吧?没事我要挂了。」
「没事了,再见,要记得哦!」
齐雪儿不客气地挂上电话。说到她这个表哥真是男人身体女人个性,比她妈还啰嗦。亏他是和马克翔一起长大的,一会儿听到人家回来的消息竟然高兴地挂她电话,这会儿又再三叮咛要离人家远点,还把人家说成危险人物。哼!她齐雪儿就是不信邪,愈是禁止她做的事,她愈想试试看。她倒要瞧瞧马克翔究竟会有多危险?
***
齐雪儿好奇地看着马克翔擦地板、整理床铺,换新窗帘。三更半夜不睡觉这么勤奋的原因是由于齐雪儿的坚持,马克翔不得不放弃自己原来的房间,另觅新房间。而答应表哥好好照顾房子的齐雪儿小姐,由于天性大而化之(其实是懒散),除了她用到的房间,如卧室、客厅、浴室等,其余-律-视同仁地任其自生自灭,不过就算是她使用的房间,也是如狗窝般凌乱不堪,因此这栋房子最好的写照就是——金玉其外,败絮其内。
「你对做家事挺有一手的嘛!」这是齐雪儿袖手旁观后下的结论。
「还好啦!因为受过良好的训练。」
「训练?我知道有新娘学校,难道也有新郎学校吗?」齐雪儿不解。
「怎么可能,」马克翔哈哈大笑。「我指的训练是我在流浪时曾为了旅费在旅馆打过工,整理房子的方法就是从那里学来的。」
「打工?你有这么大的房子还需要为了旅费打工?」这房子包含花园在内少说也有上百坪,以市价计至少也值个好几千万,这样子的人会为了旅费到处打工?
「这房子是大没错,可是并不是大就值钱,房子位在住宅区内,既当不成黄金店面,更别说钻石三角窗了,要盖成公寓又嫌坪数太少,有钱买得起当住家的人又不屑买,他们会干脆买在阳明山上,视野好、风景佳,空气又新鲜,何必在这里闹中取静。」
「那你怎么这么笨,买在这里?」这齐雪儿说话当真不客气。
「这房子不是我买的,是我爸买的,三,四十年前地很便宜,一坪才一、两百元。他本想买大一点,可以三代同堂,五代同欢,一家子住在一起热闹又兴旺,哪晓得命短,早早就回老家报到,只留这楝房子给我作纪念。我一个人住实在冷清,可又舍不得卖,只好一直放着,所以这一路流浪都得自力自强、处变不惊了;而且既是去流浪,吃好,穿好又住好岂不奇怪,其实到处打工也不是很累,还可以学到很多东西,是很好的人生体验。」
「说得也是。」齐雪儿赞同地点点头,「那做菜也是在那里学的吗?」一想到他精湛的厨艺,她就快流口水了。
「那是一个义大利老太太教的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