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竹鸡?”林恒一愣,好久没打猎还真没注意这个。
他最近晚上都没怎么出门打猎,因为确实比较忙。
松鸡是一种喜欢成群的鸟类,羽毛亚麻色,肚子和身侧有黑色的眼睛一样的斑点,脖子下面有一块绿色毛发。
这是一种他们这里很常见的鸟类。最大也就五六两重,一般的就四两多。但是这个鸟有一个特性那就是喜欢聚成一群,发现一只往往意味着发现了五六只。
“至少是六七条竹鸡停歇在一起啊,叫声很响亮,等一会儿天黑了就可以去打了。”李佰全小声说。
天一黑竹鸡就喜欢好几个靠在一根竹稍子上歇着,用猎枪一枪下去大丰收。
“那得借一把猎枪啊,我去找田百顺借一下试试。”林恒想了想说道,正好今天田百顺也在给帮忙打谷子。
他是不请自来,这老头子和林恒比较熟,知道林家伙食好,早上自己厚着脸皮跑过来帮忙顺带混饭吃。
竹林里林恒的弓箭和弹弓都不好发挥,还得是猎枪,装填一些小颗粒铁砂,一枪出去散射伤害能把所有竹鸡全部干掉。
“我就是这个意思,咱们一起去。”李佰全笑着说。
林恒点点头,和小姨父一起去找田百顺。
问了问人,说是田百顺刚刚背了一袋谷子回来,这会儿正在往田里走呢。
两人追过去,还没走几步就发现这老头子。他双手背后拿着蛇皮袋子,正在和刘兰聊天。
人家刘兰正好蹲在地上摘菜,他一双眼睛时不时的从人家衣领子看进去,好像是天气比较热,刘兰也没穿内衣。
林恒暗笑这老头真是狗改不了吃屎,高声道:“田老头!”
田百顺吓了一跳,连忙回头,有些恼怒的道:“林老板干嘛啊,叫这么大声,看老头子不顺眼嘛。”
“叫你一声你怕啥啊。”林恒笑了一下,继续道:“把你猎枪借我们用一下。”
“干嘛?你不是用弓箭嘛,用啥猎枪啊。”田百顺好奇问道。
“打竹鸡,我们发现了竹鸡。”林恒笑着说。
“竹鸡啊,我不借。”田百顺摇头,然后嘿嘿一笑:“让老头我来打,过一把手瘾,竹鸡我不要都给你们。”
林恒看了他一眼:“那也行吧。”
三人商量好,然后一起往田里走,去帮忙搬谷子。
“你这老小子,白不白,大不大?”路上李佰全笑着挖苦道。
田百顺一本正经的骂道:“你把人都想坏了,老头子我不是那种人,林恒你应该相信我吧?”
林恒笑而不语,给了他一个自己体会的眼神。
“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……”田百顺还在装。
把谷子全部背回家,就已经七点半了,林母等人饭已经做好了。
田百顺先回来取了猎枪和火药,然后才回来吃饭。
“你们要去打猎?”林父好奇问道。
“就在门跟前,我小姨父发现了竹鸡,一会儿就去打。”林恒笑着说。
“那运气好啊,门跟前能遇到竹鸡。”林父不由一笑,现在门跟前竹鸡已经很少了。
说了两句,就先上桌吃饭了。晚饭也非常丰盛,来帮忙的光吃这两顿饭也都值了。
林母的鸡肉是用酸辣子炒的,自家的土鸡随便怎么做味道都香的不行。
林恒啃鸡肉,雄霸就在旁边看着他,时不时舔舔嘴唇,似乎在说傻狗主人你别啃这么干净啊,给你的好朋友留一点肉啊。
“给给给,看你这傻样子。”林恒吃了两口也不啃了,直接丢给它。
“嗷呜~”
雄霸一个抬头就把鸡肉接住了,开心的吃完,就又看着他。
等饭吃完,天就彻底黑了,田百顺拿上猎枪喊道:“我们走。”
“你行不行啊,喝醉没有。”林恒有点担心。
田百顺摆了摆手:“这才多少酒,瞧不起谁呢。”
“那就好。”林恒点点头,回家拿了弓箭,反正也没多重,拿着有备无患。
林恒还给了两人一人拿了一把自己在城里买的强光手电,这是可以重复充电的。